網上購物條款及細則
本條款適用於 閣下對本網站之瀏覽及使用、透過本網站向東華三院廟宇及文化推廣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屬下員工及工作坊及活動之承辦公司或導師)(下稱「本單位」)購買貨品或服務之交易。請在使用本網頁之前仔細閱讀本條款及細則。 閣下使用本網頁或其中任何部分,即表示同意 閣下已閱讀本條款及細則,並且接受和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
一般條款
- 本單位須盡一切努力確保網頁上載列的貨品價格、資料和大小均已更新。本單位保留權利可更改貨品的價格而不作另行通知,所有訂購須由本單位全權決定並根據存貨供應而接受。
- 本單位須盡一切努力確保網頁上載列的貨品提供存貨供應,如任何貨品因缺貨而未能提供予顧客,本公司有權提供相似價格及種類的貨品以供替代。
- 本網站貨品價格有可能與本單位其他銷售渠道有所不同。
- 貨品價格以訂購當日所示為準。
- 所有訂單須視乎相關貨品的供應情況再作最後確認。倘若本單位未能提供任何已訂購之產品或服務,本單位有權拒絕接受該訂單。倘若我們無法提供閣下訂單上的任何產品或服務,我們會於交貨前透過電話或電郵通知 閣下。
登記
- 閣下可能(在網上)須填寫本單位一份或多份登記資料,方可使用若干服務。填寫該等登記時, 閣下即承諾
- 按要求提供有關閣下個人的真實、準確、最新及完整個人識別資料,
- 確保妥善保存閣下的用戶名稱及密碼,
- 只有 閣下或閣下授權的人士使用閣下的用戶名稱及密碼登入本網站。
- 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拒絕任何新用户之申請及終止任何已登記之用户,而無須提供任何理由。
- 如閣下所登記的資料有任何更改,需立即通知本單位以確保本公司能夠將最新的服務及資訊帶給閣下。
貨物破損
- 顧客於收取貨品時必須檢查所訂購之貨品是否有損毀。如發現貨品損毀,請於三個工作天內致電2614 8744 / 2803 2916 安排跟進。本公司有權拒絕更換已簽收之貨品。
退換政策
- 當收貨人士收取已訂購之貨品的同時,有責任檢查該貨品是否有損毀情況。
- 顧客必須出示有效的收據作退換。
- 本單位貨品只提供退換服務。
- 顧客如需要退貨,必須於送貨當日起計五天內致電2614 8744 / 2803 2916 與聯絡我們。
所有權
- 貨品的所有風險在貨品送抵後轉移給顧客,但本單位保留該等貨品的所有權,直至有關貨品的價款結清為止。
不可抗力
- 本單位倘若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由於天災、火災、水災、意外、暴亂、戰爭、政府政策、罷工或任何本公司不能控制的情況)而未能準確地提供 閣下所需的服務,本公司均不會向使用者或任何第三者承擔任何責任。
付款方法
- 本單位接受Visa卡、MasterCard卡、UPOP銀聯付款。
- 所有貨品之價值均以港幣計算。
- 為提供安全可靠的網上購物服務,我們的網上交易使用傳輸層安全性加密技術Secure Sockets Layer(SSL)。所有個人資料包括您的信用卡號碼、姓名、地址等,會經過加密,才透過互聯網傳送,防止閣下的資料在網上傳送時,被未經許可的第三者閱讀。如要檢查安全憑證的資料,閣下可於結賬時於網頁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內容」及「憑證」。
- 所有網上訂購的貨品須由本單位全權決定並根據存貨供應而接受。顧客將於收取貨品的同時收到最終的購物收據以作記錄。
- 本單位保留權利於任何時間更改網上購物的付款方式而不作另行通知。
送貨服務
凡購物滿HK$300或以上,即可免費經郵寄送貨服務一次。惠顧低於HK$300,送貨服務費亦只需HK$50。
- 送貨時間為確認收款後十個工作天內。
- 送貨時間因實際情況如交通、地區、天氣及其他因素影響而有所延誤、暫停或改期,無論導致此等延誤或改期的原因是否在本單位控制範圍內,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
- 本單位保留權利可絕對酌情決定拒絕向任何顧客送付貨品。
自取服務
- 網上購物程序如常。於結帳程序中,顧客可選擇其指定取貨地點。
備註
- 自取服務只限本單位指定提貨點。
- 東華三院文武廟
香港荷李活道124至126號 - 東華三院文武別苑
上環四方街5號地鋪 - 油麻地城隍廟
九龍油麻地廟街眾坊街 - 福全街洪聖廟
九龍大角咀福全街58號 - 灣仔洪聖廟
香港皇后大道東129號 - 山東街水月宮
九龍山東街90號 - 慈雲山觀音佛堂
九龍慈雲山沙田㘭道400號 - 確認收款後的五個工作天後,顧客可於指定取貨點提貨。
- 取貨時請出示網上收據或訂單確認書。
本條款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律詮釋及受香港法律所管轄。而本條款每個部分的應用僅限於該法律所允許的程度。若本條款內有任何部分在任何司法管轄區被禁止或無法執行,只有被禁止或無法執行的部分在該司法管轄區宣告無效,但不會使本條款其餘部分無效或該部分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執行性均不會受到影響。
本單位已敦促各屬下員工及工作坊及活動之承辦公司或導師,於服務提供時必須留意並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與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的香港其他法律,包括但不限於《國旗及國徽條例》 、《區旗及區徽條例》及《國歌條例》,並確保在本單位內的行為或活動不會可能構成或可能導致在國安法或香港其他法律下屬危害國家安全,或不利於國家安全的罪行。
東華三院保留權利,可按其絕對酌情權修改本條款及條件。如有任何爭議,東華三院保留最終的決定權。本中文譯本僅供參考之用,倘若中、英文本之文義有異,應以英文原文為準。